首先要先确定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你单位与劳务公司之间有劳务派遣协议,你单位是用工方的话,一般工资发放有两种形式,一是由你单位直接发放,二是你单位拔会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发放,但是你单位有监督义务,也就是监督劳务公司给工人发工资,总之,你们和劳务公司都有责任,如果是你单位未按约定拔付给劳务公司钱款导致欠发工资,你的责任就更多一些,如果是你单位已拔付但劳务公司未发放,那么劳务公司就负主要责任,在这一类问题上,处理此事的部门一般会将两方作为共同责任人进行处理,协调解决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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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
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的规定是:总公司是管辖所有分支机构的总机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子公司的全部股份或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总公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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