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注册合伙企业必须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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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同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前提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还有一些是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比如: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公益性实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和活着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现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在于合伙协议,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登记后合伙企业即告成立。实践中,因为合伙企业有众人抬柴火焰高的功效,合伙各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人脉等优势,形成了较高的合力,促进了合伙企业的发展。但是因为前期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清楚合伙事项,导致开心的合伙,伤心的散伙,很多合伙人散伙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在此孙律师建议大家在合伙前,一定要签订一个内容详细的合伙协议,先小人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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