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劳动仲裁不受理证明未经法律程序撤销一直有效。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证明,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不属于劳动争议或者虽然是劳动争议,但超过时效,或者不属于本委管辖的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争议,出具的不予受理决定书。未经法律程序撤销一直有效,
对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争议,申请人可以向他们反映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