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夫妻分居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2023-09-22 14:17:33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22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给另一方。因此,分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仍为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自然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分居期间,若一方单方面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在离婚时,要求中一方补偿已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往往难以支持。因为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本身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从感情上让带孩子一方难以接受,但法律规定即是如此。

展开更多

针对夫妻分居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期间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所以,原则上,在分居期间双方所获得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实践中,如果没有考虑到夫妻财产关系在分居期间的特殊性,这对分居期间夫妻的个人财产保护也非常不利; 所以,一般情况下,夫妻存在分居半年以上,没有任何联系,更没有共同经营和消费用,就没有事实婚姻,其个人所得的财产就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或该财产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