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伪造、假冒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或者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名称、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出版电子出版物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等出版单位未经批准,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的,属于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按照前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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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版物在一般情况下不涉嫌刑事犯罪,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1、违反规定,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违反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及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2、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明令查禁的出版物的;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盗版、盗印的出版物的;3、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无书号、刊号、版号及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的。
执行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都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法律地位以及适用范围都是比较高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都是市场自主定制的标准,都是自愿采用的标准,不过一经采用也是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则的。办理执行标准类型 1、有相应的国标、行标、地标可以直接采用,做好公开声明并且在产品的包装或者是或明书当中印上执行标准号即可。 2、没有相应的国标、行标、地标,企业应该自主定制团体标准或者是企业标准,并且保证标准的定制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定制备案。 3、有相应的国家标准等,同样也可以定制企业标准,不过需要保证企业标准的内容不能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不管是企标还是团标,都需要按照标准的机构来操作,格式要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标准,内容完整并能准确表述产品的功能和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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