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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中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收益是否有作进一步明确

2020-10-05 17: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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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0-05 回复

专业分析:

记者注意到,草案中对维修资金存款利率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提到,银行实行利率市场化以后,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同等条件下利率高的银行作为维修资金储存银行,或者通过合同方式在国家允许的利率浮动范围内,与维修资金存储银行约定维修资金综合存款收益。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管理的维修资金存款利息收益应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规定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草案中,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收益进一步明确,主要包括: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租赁等产生的收益;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的回收残值;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因注销,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或反复维修仍未能解决相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量缺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公共收益扣除业主委员会办公和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经费后,其余部分用于交存维修资金,具体交存比例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应低于公共收益总金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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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对此作出了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利用小区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就是小区公共收益。比如电梯轿厢广告收入、外墙及灯箱广告收入、公共停车场收入、小区其他配套设施收入等。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利用小区内全部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是利用小区部分公共区域获得的广告收益,则归部分业主所有。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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