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一般包含10个方面费用: 1、人员费用 指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办公费用 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管理区域正常的物业管理活动所需的办公费用; 3、共用设施日常维护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4、绿化养护费用 包括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的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等; 5、管理费分摊 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情况下,为保证相关的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各服务项目承担的费用; 6、秩序维护费用 包括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所需的器材装备费及通讯设备管理费用、秩序维护人员的人身保险费及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装费等; 7、共用设施公众责任保险费 指物业服务企业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8、固定资产折旧 指在物业服务项目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拥有的、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年限分摊费用; 9、清洁卫生费 包括所需的购置工具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公共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等; 10、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指业主或业主大会按规定同意由物业服务费开支的费用(如文化、联谊、比赛等必要的社区文化活动等)。 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或者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针对物业管理费包含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