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变更抚养权事宜,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考虑是否有正当理由,若有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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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要先协议公证,再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同意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户籍证明。之后带户籍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判决书或调解书、小孩出生证和复印件、照片等到迁入地的公安局开准迁证,到户口派出所办迁出和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把子女户口办入户。
民法典中离婚后母亲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可通过如下途径来解决:第一,父母双方私下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一致后可以给法院提交申请变更抚养权;第二,私下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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