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8月11日在医院检查得知怀孕,到9月6日在苏州科技城医院开始建卡,以及建卡后的4周一次的产检到2周一次的产检以及后面的每周一次产检均是按照科技城医院的产检要求来做,且产检时一切正常,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直到2017年4月3日最后一次产检的早上发现有落红后,到苏州科技城医院产检时,医生在查看B超和胎心监护时一切正常,并要求我们住院待产,我们在当天下午就办理住院手续住到医院产科,在产科的第一天(4月3日)、第二天(4月4日)和第三天(4月5日)所有的检查包括胎心监护一切均是正常;在入院的第二天(4月4日)医生在查房时,检查子宫时,说子宫未开需要破水,于是在第三天(4月5日)查房后,在上午十一点左右被安排到产房装水囊催产,预计半小时后从产房出来后,一直躺在床上,直到晚上6点左右的时候,水囊从子宫中取出,医生在检查后说子宫开了两指,等下可以进产房待产,于是在晚上十点多被安排到产房待产,在此间下体一直有液体流出,医护人员告知是羊水,无需担心;在第四天(4月6日)的凌晨三点左右的时候产房医生有过来检查,说胎儿太大(出生时体重7.4斤),宫颈条件不好,生不下来等,却一直拖到凌晨六点多才进手术室剖腹产,其间从孕妇进入产房直至小孩出生医院也没有让家属在旁陪护;且事后从医院的胎心监护上可以看出,胎儿在4月6日凌晨四点四十左右开始出现波动,医院在明知宫颈条件不好,胎儿太大,生不下来的情况下却一直等到凌晨六点多才进手术室,导致刚出生的新生儿出现重度窒息、缺氧缺血性脑病、呼吸衰弱以及肺出血,直至最后的死亡。医院目前没有任何说法,本人需要做哪些?是医疗损坏鉴定嘛?可以委托我们帮您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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