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针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 1.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我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