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货: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关系,而是买卖关系。 (2)如果你因为机器本身的问题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可以向经销商要求相应损失。一般情况下,当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我们要向经销商反映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经销商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对造成的损失在合理范围内一般不予赔偿。如果是因为经销商的缘故造成损失的扩大,那么可以向经销商索赔。应提交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给你造成的损失的相关证明,证明产品不能正常使用与你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针对买二手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对方可以索赔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构成产品侵权责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1.赔偿权利主体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残废或死亡的,是其受害人本人或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主要是自然人,但在造成财产损害的场合,受害人也包括法人。受害人依其赔偿请求权,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赔偿。请求的内容,是赔偿损失,包括恢复原状,但不包括修理、重做、退换缺陷产品的合同责任形式。
第一种情况,如果购买的二手货物是因为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而出现问题的,可以退货;第二种情况,如果购买的二手货物是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则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因此,自收到货物的七天之内,不管是否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申请退货;第三种情况,如果购买的二手物是因在日后买家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是可以要求买房承担更换、修理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