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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金向谁提出?

2022-05-14 17: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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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4 回复

专业分析: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导致损害,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时,行政行为已被撤销或者被确认违法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行政行为未被撤销或者被确认违法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直接提出赔偿申请,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其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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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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