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起诉离婚需要找不到人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原告如果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则需提供有关证据以及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注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被告收到传唤证,但是不委托诉讼代理也不出具书面答辩状的话,可能需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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