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的赔偿金。《食品安全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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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买到坏的水果怎么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超市买了坏的水果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在超市买到坏的水果,生产经营者应当赔偿消费者遭受的实际损失,还要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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