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只要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一定工伤津贴。一、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过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我们知道,即便劳动者在交通事故手上认定为非工伤,用人单位也不能因此而解雇员工,否则要作出赔偿。二、交通事故中受工伤,赔偿分主次 1.赔偿对象:劳动者受伤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的支付,应当由处理交通事故机关认定的事故完全责任人,即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然后,用人单位再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2.赔偿内容:由于是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所以先要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先行处理交通事故。因此肇事责任人按照规定应当向受伤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在按照以上项目赔偿后,用人单位再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3.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1)劳动者在获得实际赔偿前,用人单位可先行垫付相关的工伤待遇。如果劳动者获得赔偿后,则应将垫付的费用还给用人单位;不过如果劳动者所获得的赔偿低于相关工伤待遇标准的部分,应由用人单位予以补齐; 2)如果该职工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有关的工伤待遇按当地的规定执行;如果该职工及其所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则由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 3)如果劳动者因受伤致残引起工作岗位变化而造成工资降低时,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在职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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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工伤伤残津贴是区分伤残级别,并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如: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等。
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司机有犯罪行为、自杀自伤行为、酗酒行为或蓄意制造交通事故行为,则不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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