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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所需资料

2022-07-16 04: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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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16 回复

专业分析:

1.准备的文件(所有准备的文件必须是A4幅面的)购房人(本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购房人(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输产权通知单、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购房发票复印件北京市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每家必须派一人去开发商客服处领取,有可能客服要求购房人本人去取,所以要与客服据理力争。同时可向客服索取样表,如果不给一定拿到,否则可能填错还要重填,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表上有两个地方即填写购房人名处要盖章,必须使用签合同时所用的章。 2.递交上述文件给开发商客服部如果合同上的面积与签合同的面积不符,还要与开发商签一个补充协议. 3.等候通知去房管局,客服可能要攒几户去一次,通常是每周三去房管局。去时注意事项如下: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亲自去购房人(本市)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购房人(外省市)身份证原件、暂住证原件、居住证原件人名章(必须与签合同时所用章一致) 4.以上是我们需要准备的东西,开发商还要向房管局提供戡查表、补充协议,与上述材料同时给房管局。之后房管局给每户一张单子,注明何时再去(无章无签名)。 5.按规定日期后某天去房管局,要带单子和购房人身份证。交各项费用:印花税:5元契税:房款的1.5% 6.最后一步: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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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的材料是: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房屋买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4、法院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及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赠与、继承等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 6、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房屋买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买卖批准文件、法人代表证明。 4、办理房屋划拨、转让、合并、改制产权登记还应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法人代表证件。 5、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6、法院判决、裁定的房屋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书,人民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7、个人的身份证和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 8、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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