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针对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及法律依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是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军事秘密”,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限于一定人员知悉,不能对外公开并直接关系到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的事项。 行为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涉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包括以下情形:军队重要职责的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获取的手段恶劣;获取了重要的或大量军事秘密;从作战、机要、保密、军务等重要部门非法获取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获取大量的或者重要的军事秘密,造成重大损失的。 行为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会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法院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4个具体行为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三项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并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