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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其他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离异时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婚前一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 一个人出资,写两个人名字,视为出资人对于未出资人房产份额的赠与,房子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能协商的,按照协商的结果份。不能协商的,法院裁判时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判决出资一方适当多分。 二、婚前两人出资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未结成婚的,房子属于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划定产权,分手的话,也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结了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房产登记证书上没有约定份额的,分割的一般均分。 所以,无论是出资情况如何,因为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二人共有,但是,分割的时候还是略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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