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3、急性心肌梗塞; 4、急性脑中风; 5、重症肝炎;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苯丙酮尿症(PKU); 8、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三级; 9、高血压III级(高危); 10、心肌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器官移植后排异治疗; 13、糖尿病(需胰岛素维持); 14、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 15、脊髓损伤合并截瘫; 16、精神分裂症; 17、系统性红斑狼疮。 其次,不属于大病救助的范围: 1、跨年度累计的医疗费用; 2、不能提供有效收据或有效原始证明; 3、超出医疗保险药品、诊断项目、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范围的费用; 4、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费用; 5、交通肇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和赌博等不法行为致伤发生的医疗费用。
针对什么大病医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可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2、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和《社会保障卡》。
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有: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