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非婚生子女需要以夫妻名义去结婚登记处吗

2023-12-01 20:16:21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2-01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展开更多

针对非婚生子女需要以夫妻名义去结婚登记处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后果为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同居期间对方存在家暴等过错的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除外,按事实婚姻处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后果为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同居期间对方存在家暴等过错的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生活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除外,按事实婚姻处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