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讲,与案件事实存在着直接的、内在联系的证据,其证明效力较强;反之,则较弱。由于计算机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而且被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再加上计算机证据由于人为的原因或环境和技术条件的影响容易出错,故习惯将计算机证据归入间接证据。从目前的侦查取证来看,计算机取证也是处在辅助取证的地位,主要的作用是获取与案件相关的线索,起辅助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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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是:1.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3.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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