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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对于哪些财产不承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2-03-28 20: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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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8 回复

专业分析: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二)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三)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明确规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如男士剃须刀等;(六)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综上,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是赠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赠与的话,在财产转移前是可以撤消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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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是: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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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贴费用;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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