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办离婚登记所需材料及证件都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说明双方自愿离婚意图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协商意见。自愿离婚,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各自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就离婚、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债务分割等达成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