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赔偿工资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进行违约赔偿;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应该以补偿金得二倍来赔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