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领取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格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应当持资格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格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格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格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针对招标代理机构如何取得资格证书,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程招标项目主管部门为当地建设委员会。国际招标、中央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分别由建设厅(委员会或局)、发改委和财政厅(财政局)管理,具体管理部门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受招标人委托代为组织招标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根据各招标机构组建的不同,招标机构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招标机构在招标业务操作过程中,接受不同行政部门招标监管。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国际招标、中央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分别由建设厅(委员会或局)、商务部(地方为商务厅)所属的机电司(地方为机电办)、发改委和财政厅(财政局)管理。
具体要看代理协议上是如何约定的。 一般情况代理协议只对一个项目的采购活动生效,因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不专业、违反程序、未提供代理服务、不遵守协议规定,造成采购项目废标或采购人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或因代理机构过错被监督部门认定重新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当然可以另行选择代理机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