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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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相关规定内容: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条款;其他。
合同法第402条失效后,其主要内容现由《民法典》第925条明文规定:即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及于委托人,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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