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借款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呢?一是借款人在借款前有无实际偿还能力。 借款人借款前的实际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具有诈骗故意的基础事实,因此在借贷型诈骗案件中,对借款人有无实际偿还能力的证据审查是非常重要的。要多方调取借款人的存款、股票、投资股份、固定资产(房产、汽车)等方面的证据,证实其在诈骗前是否已经失去了偿还能力。 二是借款人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 借款人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也是查明借款人是否具有诈骗故意的重要方面,通常借款人都会辩解称将款项用于正常经营、投资等,必须结合在案证据进行审查,同时这也是案件取证的重点和难点,许多案件无法定性为诈骗,究其原因就是未查清款项的实际用途。因此必须针对借款人对于所借款项的去向予以查明,查明借款人的辩解是否真实。 三是借款人借款后的实际表现。
针对贷款型诈骗需要哪些证据证明?,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通常情况下,出借人向法庭举示借款合同、借条、收条、银行转账凭证等,便足以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提供电话录音、短信或是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借贷事实。
当被害人被诈骗后,去立案时只需要受害人如实将诈骗相关信息报告给公安机关,如果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当公安机关决定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去搜集相关犯罪证据,被害人只需要积极配合就好。《刑法》没有规定某类或者某个具体罪名必须有哪些证据才能认定犯罪,指控犯罪的证据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七类证据。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以上法律规定的七种证据,只有在经当事人双方和公诉人、辩护人的质证,通过将该证据所提供的情况与其他证据相互验证,去伪存真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