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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没有成立物业合同可以不付吗

2023-10-16 13: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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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16 回复

专业分析:

因为收取物业费的依据应是以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委托该物业公司在小区进行管理为前提,在没有成立之前,因为物业公司与你签订了五年的物业服务合同,你也履行了,但到期后因为没有合同的约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你可以不履行和交纳物业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因为原签订服务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没有续签服务合同,虽然履行物业管理,但因为公司服务的主体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不是具体的业主。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合同官司,你应按主体不合法,合同到期提出你的意见和申明。但考虑到对方在些服务及管理的现状,可以在你认为或是服务价格合理的范围内接受适当的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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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需要重新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为自己服务。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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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需要重新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为自己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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