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 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毕业生主动辞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其实这招已经不用再防了,根据2008年1月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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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仔细审查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确定自己可以接受之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注册资本理论上可以是一元、壹仟万甚至一百亿,出资期限也可以自由约定,但注册资本额关系到股东出资进度和公司业务发展,随意填写会造成一系列法律风险。 1、注册资本过低,例如“一元公司”,由于注册资本过低,难以取得客户信赖,甚至会被质疑履约能力,很可能直接影响公司业务; 2、注册资本过高,例如“亿元公司”,经营风险也会随之增大。由于注册资本最终需由股东缴纳,无论约定的出资期限是多长时间,总有到期的时候,届时股东如无法足额缴纳出资,将会承担违约责任,严重时甚至会被取消股东资格; 3、若遭遇公司遭遇解散、资不抵债或破产,则股东出资义务将提前到期,且在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股东也必须在出资额度内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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