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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国法律规定。①一般由被告住所在地法院管辖,②如被告离开住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住所在地法院管辖,③双方均离开住所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④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离婚纠纷管辖权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提起离婚诉讼时,如果夫妻一方已经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这是对于管辖权原告就被告的例外规定。如果是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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