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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咨询的实际是法律关于管辖权的问题,原则上以被告地为法院管辖地。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对被监禁的人夫妻一方...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由原告或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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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的法院,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原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也有例外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比较适用与您的情形的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民诉法第22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乙方居住在国外,乙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国内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根据您的情形,初步判定该案可以在上海起诉,但需要更全面的信息来最终确定是否可以在上海起诉,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经常居住地事机构所在地。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的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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