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的流程为: 1、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凭原单位的离职单拿到社保转移单。 2、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已存在社保账号。 3、凭新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身份证,原社保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转移单到当前的社保所在地进行社保账户的异地接续。 根据国家的最新社保政策,转移时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目前,社保的全国转移已经开展。但是,住房公积金部分在离职(特别是异地就业)的时候,是可以一次性结清的。其中,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部分都可以拿到。个别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针对在异地办理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异地转移社保需要办理下列手续: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书面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参保地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参保缴费凭证》; 2、申请转移接续 参保人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后面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3、社保跨省转移流程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4)、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5)、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6)、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7)、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8)、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