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受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从事受托管理业务意向书和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承诺书;(二)合法开业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三)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四)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管理系统说明;(五)部门设置和专业投资管理人员情况;(六)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七)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八)所在地监管机构出具的境外受托人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书,所在地监管机构无法出具意见书的,由境外受托人作出相应的书面声明;(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中国保监会根据本办法规定,对境外受托人进行审慎评估,并自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20日以内,出具意见函。
针对境外商业保险经营接受投资需要提交哪些文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需要提交的文件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提交新经营者的照片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需要提交的文件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提交新经营者的照片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