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相关法律知识: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针对缓刑和判处附加刑的区别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需要具体分析,分析如下: 一、性质不同 1、主刑,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 2、附加刑: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二、种类不同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