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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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洪水冲倒,国家是不会进行全额补偿的,因为自然灾害并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对于灾区的重建,主要还是依靠群众的力量,其次,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当然补助力度视不同的情况而定。对于困难群众,国家当然会加大补助力度。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应履行通知义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在实践中,为防止争议发生,不可抗力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具体的通知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2.政府行为;3.社会异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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