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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保护

2022-03-26 08: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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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6 回复

专业分析:

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因此,如果企业名称不作为商标突出使用,并不违反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在驰名之前并不能阻止他人作为普通名称使用,但这也要看驰名时间和作为企业名称使用的时间,并不绝对。另外,如果把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而且企业经营的范围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一致或相近,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来调整,作为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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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法律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是其他人不能够进行复制或者模仿。这种保护具体而言体现为几个方面,即对于驰名商标,在不相同或是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是翻译他人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是不能注册和使用的。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驰名商标跨类禁用权,源自驰名商标保护范围,一般来说,可涵盖以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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