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病退的流程: (1)申请病退休(职)鉴定由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经单位签字盖章的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1张;可采信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 (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同时将初审情况在本企业公示1周,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方可在《**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 (4)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200.00元鉴定费,自备相关的检查、食宿费用。 办理病退享受的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办理病退的条件: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 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6、必须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保留企业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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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办理病退的流程 1、申请病退休鉴定由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经单位签字盖章的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1张;可采信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 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同时将初审情况在本企业公示1周,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方可在鉴定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 4、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两百元鉴定费,自备相关的检查、食宿费用。
办理病退流程如下:1、申请病退休鉴定,由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经单位签字盖章的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可采信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同时将初审情况在本企业公示1周,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方可在鉴定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社保所在地的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3、申报因病退休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审查后,由申请人缴纳两百元鉴定费,并自备相关的检查、食宿费用。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由人社局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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