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针对劳务派遣工伤亡需要负什么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被派遣的劳动者,其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发生工伤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