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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新证据的认定是怎样的

2022-11-10 16: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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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0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民事证据规则要怎么认定新证据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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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法新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其他情形。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这里的原审法院指的是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换言之,如果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是基层人民法院,那么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该基层法院申请;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也可以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总之,主要看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而不是是否经历过 一、二审审级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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