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6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一条司法解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主要表述了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的行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作伪证;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等行为的处罚。
章法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专题
2022.06.13
2022.06.26
2022.06.25
2022.06.24
网友热门关注
4,534人已观看
2,083人已观看
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一百零一条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一案十一条
1,432人已观看
2,256人已观看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