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不能超过11个小时。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经劳动者同意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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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对加班时间有限制。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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