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该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的是一种协助义务,即房地产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有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分户平面图等。 此外,很多购房合同中也会约定,由开发商代购房者办理房产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仅仅承担办理房产证的协助义务,而且承担起了办理房产证的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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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这个行为实际上就是开发商违反了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开发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可以去当地的房管所协商公产证更名的相关事项,必要时还得去公证处公证。如果房管所不予受理的话也可以走法院,程序一样,在拿判决书以后到房管所进行更名。因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予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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