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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流转土地的年限可与土地流转年限相一致。使用年限届满,使用者如确有需要继续使用的,应提前3个月提出续期申请。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是: 1.协议出让,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签订出让合同,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 2.招标出让,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符合规定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开发愿望,经政府选择后,确定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某个开发者; 3.拍卖出让,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 4.挂牌出让,在公布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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