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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一方出资买的房子离婚算个人财产吗

2022-10-13 10: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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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3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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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内一方出资买房不算个人财产。结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一方买房的购房款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证明购房款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除外。往往司法实践中难以证明婚内购房款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婚内一方出资买房一般不认定为个人财产。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前出资给儿子买房产是否算是个人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婚前出资给儿子买房,已付清全部的房款且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2、如果婚前出资给儿子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但是儿子、儿媳婚后仍然需要偿还借款或者贷款的,房屋归儿子所有,但是婚后还贷部分的房屋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婚前出资给儿子买房,而后登记在儿子与儿媳的双方名下,那么则视为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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