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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如何认定?

2023-06-24 19: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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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4 回复

专业分析:

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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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所以法律允许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只是禁止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需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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