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针对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到底是谁来承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由侵权行为人来承担交通事故赔偿的损害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方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人,如果是一方引起的,另一方无责任,双方共同引起的,双方都要负责任,但至于责任的多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确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