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内容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有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时效为2个月,至发生争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针对劳动者上班后能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用人单位具有下列行为,员工可能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