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关于暂缓拘留,按照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那么这个规定就是暂缓执行的法律规定,这个一般要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束后决定是否再行执行!最后要说一句,在这里咨询律师要保持一点谦虚的态度,回复这些问题的都是专业的律师,一般不会不懂装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