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关于生二胎是可以再次享受的。二胎生育保险待遇有:1.生育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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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胎生育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即使缴纳罚款,也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符合政策的二胎是可以享有生育保险的:1、二胎期间的女职工,除了可以享有生育保险外,还有其他的待遇,也是和生育一胎时的标准相同的。2、二胎期间,女职工可享有的产假和一胎产假并无差别,符合政策的二胎生育产假和一胎是一样。3、二胎中发生难产、生育多胞胎等情况的,女职工也依法可以享受增加的产假时间。4、二胎的女职工,可以享有带薪的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生育二胎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可主张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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