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第1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针对按交警规定该怎样处理交通事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交警不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私了后,交警是不需要再进行处理的。但双方当事人私了一般需要符合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